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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把握唯物辩证法发展观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数:1984 更新时间:2008-10-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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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把握唯物辩证法发展观 1、全面认识唯物辩证法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及其方法论要求 (1)发展的永恒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处于永不停息地运动变化发展中,都有其产生、变化、发展的过程;绝对不动、一成不变的事物是不存在的,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发展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唯物辩证法发展观要求我们必须用发展的观点观察、处理问题。首先,要把事物如实看成是一个变化发展着的过程;其次,要弄清事物在发展过程中所处的阶段和地位;最后,要坚持与时俱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 新事物的成长! (2)发展的实质。 事物是运动变化的,但并非任何运动变化都是发展;只有那些上升的、向前的、进步的运动变化才是发展,即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旧事物的灭亡。 (3)发展的基本条件。 联系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基本条件。由于事物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才构成事物的变化,推动事物的发展。 (4)发展的规律性。 世界上万事万物的运动、变化、发展,并不是杂乱无章、毫无秩序的,而是有其确定不移的基本秩序,有其无法违背的客观规律的。事物变化发展的规律性,要求我们遵循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 (5)发展的原因。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事物的外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原因。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内外因辩证关系原理要求我们在观察和分析事物的发展时,坚持内因和外因相结合的 观点,既要看到内因,又要看到外因。 (6)发展的状态。 事物的发展不仅是数量的增减,还有根本性质的变化,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的两种状态。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不断经过“量变——质变——新的量变——新的质变”循环往复,由低级曼腐级、由简单到复杂,永不停息地向前发展。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坚持适度的原则,重视量的积累,并不 失时韧地促进质的飞跃。 (7)发展的趋势。 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但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这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相信并支持新事物,培养创新精神,同时要准备走曲折的路。 2.正确把握唯物辩证法发展观的内在联系 (1)发展的实质和发展的总趋势之间的关系。 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至于发展中各个具体阶段和每一步的方向,既可能是前进的,也可能是停滞的,甚至是倒退的,但这只是暂时的。新事物符合客观规律,代表了事物的发展方向,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途,最终必定要战胜旧事物。事物向前发展的总趋势是任何力量也阻挡不了的。 (2)内因和外因、量变和质变、前进性和曲折性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 内因和外因、量变和质变、前进性和曲折性分别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原因、状态和趋势,三者构成了唯物辩证法发展观的主要内容。唯物辩证法认为,发展就是新事物的产生,旧 事物的灭亡,即新事物代替旧事物。而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是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的过程。新事物代替旧事物要经过一个由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的过程,量变阶段矛盾统—体还未解体,一旦统一体瓦解,新事物代替旧事物,事物就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可见,不管是量变还是内、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正是矛盾双方的统一、斗争(统一具有暂时性、有条件性,斗争具有绝对性、无条件性),导致新事物战胜旧事物具有必然性,但新事物的成长不是一帆风顺的,一般都要经历艰难曲折的过程。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而发展的道路则是迂回曲折的。 总之,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都要经过量变、质变这两种状念,都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3、发展的状态和趋势的内在联系 发展作为一种运动.从性质上说,是前进的、上升的运动;从内容上讲,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从状态和形式上来看,是从量变到质变;从动力和原因上说,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是矛盾(包括内因和外因,其中内因是源泉);最后从趋势和途径上讲,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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