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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坚持矛盾分析的方法》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zl 点击数:2585 更新时间:2008-11-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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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坚持矛盾分析的方法》 知识讲解: 一、正确把握“矛盾”的概念 (1)、要区分逻辑矛盾和辩证矛盾 逻辑矛盾指人们在叙述问题、回答问题时出现首尾不一、相互“打架”的现象;辩证矛盾是指客观事物本身存在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及其运动过程,是辩证法研究的对象。任何科学的认识都要求排除逻辑矛盾,但又都是在研究对象本身所固有的辩证矛盾。承认辩证矛盾是辩证法的前提和出发点,允许逻辑矛盾则是诡辩论的特征。从外延上讲,辩证矛盾无处 不在,而逻辑矛盾则可以避免。 (2)、准确把握矛盾概念及其基本属性 矛盾并不是指事物内部包含的两个方面,而是指这两个方面之间存在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事物内部包含的这两个方面是矛盾的双方,即矛盾的主、次方面。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矛盾的同一也是相对的、有条件的,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无条件的。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不可分割。对立是同一中的对立,同一是对立中的同一。离开其中任何一方,都不能成其为矛盾。 二、准确把握“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与“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关系 (1)、区别——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属于辩证法范畴,是矛盾特殊性原理的方法论要求;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属于唯物论范畴,是物质决定意识以及规律客观性原理的方法论要求。两者从不同角度指出了正确认识和解决问题的渠道和途径。 (2)、联系——从根本上讲,两者是一致的。物质决定意识,客观决定主观,而客观实际总在发展变化,要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就要使自己的思想适应不断变化的客观情况,做 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规律是客观的,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尊重规律,实事求是,就要在运动中把握规律,弄清规律在事物不同发展阶段呈现出的不同特点,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体现唯物论与辩证法的有机统一。 方法论解析: 一、坚持一分为二的分析方法 【理论依据】:矛盾及其普遍性和客观性原理。矛盾具有普遍性: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矛盾具有客观性:矛盾的存在是客观的。 【方法论要求】:①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是正确对待矛盾的前提;②要坚持两分法(—分为二或全面观点),防止片面性。 【应用】:该方法论主要适用于:①对事物的认识、分析和评价,既要看到事物的这一面,又要看到事物的那一面;既要分析两方面的对立,又要看到两方面的统一。②办事情过程中,不能只抓一点,而要统筹兼顾。 —般来说,材料中出现“一方面……另一方面”、“既……又”、“……和……”、“同时”“……但是……”、“兼顾”(或“统筹”)等词眼或意思,都说明要坚持—分为二的分析方法。 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理论依据】:矛盾特殊性原理。矛盾特殊性有三种情形:第一、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第二,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阶段上有不同矛盾;第三,同一事物中的不同矛盾、同一矛盾的两个不同方面也各有其特殊性。 【方法论要求】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人们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是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想问题、办事博濒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反对千篇—律、生搬硬套的错误思想或行为。 【应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在唯物论所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要从变化发展的客观实际出发,在运动中把握规律,弄清规律在事物不同发展阶段呈现出的不同特点,体现了唯物论与辩证法的有机统一。 材料中如果出现“特点”、“特色”、“特征”、“分类”、“具体(不同)情况”、“具体实际"等词汇或意思,一般都体现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 三、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 【理论依据】:主、次矛盾和矛盾主次方面关系原理。主、次矛盾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在—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矛盾主、次方面是对立统一关系,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事物的性质主要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 【方法论要求】:主、次矛盾和矛盾的主、次方面的辨证关系,要求我们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全面,统筹兼顾,又要善于抓住重点和主流。既要反对离开重点谈两点的均衡论,又要反对离开两点谈重点的一点论。 【应用】:实际生活中,主、次矛盾应用于解决多个问题,确定工作(或任务)的主次;矛盾的主、次方面是对事物性质的探讨,对事物的评价,对形势的分析等。 一般来说,出现“关键”、“重点”、“中心(或重心)”、“根本任务”等词(隶属于“办事情”范畴),属于主、次矛盾问题;出现“总的看”、“绝大多数”、“本质”、“主流”等(隶属于“看问题”范畴),则要区分矛盾的主、次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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